问题 | 房屋买卖中介有何责任? |
释义 | 房屋买卖中介的责任主要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居间合同书的特征及注意事项有什么 居间合同书的特征是: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居间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有:1.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2.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依法签订的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