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一般不可以被剥夺,且随时都可以主张子女抚养权。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当其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会中止其探视,此时该当事人就具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使申请变更抚养权也不一定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一、探视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 法律对探视权行使涉及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内容,一般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女方有没有探视权 离婚女方是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除非另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或者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明显不愿被对方探望的,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法中止另一发探望子女的权利。此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