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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不履行如何解决?
释义
    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协商解决。行使探望权需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时间和方式,以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拒不履行探望权的一方可被责令履行,如不履行可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应做好思想工作,禁止强制执行。行使探望权需注意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和对方的生活。建议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可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不配合探视权应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协商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我国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
    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在协商时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这时,探望权人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探望问题了。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首先,最好的方法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当然,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话还是需要利用法律的力量,也就是去当地的法院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可能大家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结语
    在协议离婚中,若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协商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法院可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可采取强制措施。行使探望权需注意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对方的生活。建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可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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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7: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