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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工程总承包资质?
释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变更流程如下
    一、工商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按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
    5、对应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建筑公司资质转让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综合上述,转让工程总承包资质的相关问题已经明确指出,对于各项事务的处理要根据国间的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实行。
    法律依据: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合同不得转让。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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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3: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