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革开放特区开放顺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特区设立时间: 1、1980.08.26 广东省 深圳经济特区 2、1980.08.26 广东省 珠海经济特区 3、1980.10.07 福建省 厦门经济特区 4、1981.10.16 广东省 汕头经济特区 5、1988.04.13 海南省 海南经济特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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