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权成立后财产要归还。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向受让人提起因处分被撤销而返还财产的诉讼,或者债权人自行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