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血管瘤被保险公司认为是未如实告知原因,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血管瘤的情况,从而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 1. 提供医疗证明:被保险人可提供医疗证明,证明自己已经被确诊为患有血管瘤的情况,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 2. 投保申请表:被保险人可提供投保申请表,证明自己在投保时已如实告知患有血管瘤的情况。 3. 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可提供保险合同,证明自己在投保时已如实告知患有血管瘤的情况,并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记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所申报的事实,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2.《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询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关事项,并在保险单、保险单附页或者投保单中记载。 3.《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书面说明理由,并说明保险人行使该权利的依据。 被保险人可通过提供医疗证明、投保申请表和保险合同等证据,证明自己在投保时已如实告知患有血管瘤的情况。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