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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后未入住需要缴纳物业费用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办理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物业费与装修和入住不相关。关于什么时候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根据地区和小区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交房之日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被物业起诉,需要缴纳滞纳金的。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44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 合同当事人 ,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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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7 4: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