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重庆哪些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等一些情况是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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