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合同所需的三个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合同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当事人必须表达出一致的意愿、具备合同履行的能力和存在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合意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且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在一些特殊的合同中,还需要满足特殊要件,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当事人必须表达出一致的意愿,即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核心要素。 2.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履行的能力,即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3.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合同的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并且该法律关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成立要素:当事人、合意、两个或两个以上、订立合同为目的、特殊要件 根据合同成立要素,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当事人、合意、两个或两个以上、订立合同为目的以及特殊要件。首先,当事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合法的条件下,就某一具体事项或某种利益所达成的协议。此外,合同的订立必须以实现合同的目的为目的,即当事人通过合同实现其合法的经济利益或其他权益。最后,合同成立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要件,如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内容。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所有要素,合同才能成立。 结语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当事人必须表达出一致的意愿、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履行的能力、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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