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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注销回执单需要多久,有什么材料
释义
    纳税人在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下,需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所需证件和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证、发票相关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等。注意事项包括清理发票、按时缴纳税费款、处理补缴或欠缴税费款等。若涉及地址变更,需在30天内到新的税务局办理登记。流程包括初审、检查、审批、清缴税款等环节。注销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和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文件。
    法律分析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①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②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备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税务注销回执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经营者签署的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原件4、经营者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结语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人在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下,需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证、清理核销发票等。纳税人在办理注销前,需确保缴清应纳税款,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地址变更。办理注销时,需提供相应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加盖纳税人公章。注销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审核审批、清缴税款等步骤。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时,需提交税务注销回执、营业执照原件、债务清理情况说明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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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