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 |
释义 |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 一、退出股东要注意: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 二、受让股东要注意: 1、务必划清退出股东的技术、业务资源、商业秘密利用的情况,必要情况下可以约定限制竞业条款。 2、约定商业信誉维护。 3、约定部分退股款作为保证金。 一、股东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是有效的。股东如果担任公司的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但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股东可以不承担竞业限制业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特定的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并约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为有效。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如何退出股东 公司股东退出公司一般指的就是退股,退股的方式如下: 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股; 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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