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表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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