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怎么判 |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法:法院还是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唯一依据进行裁判。若经调解无效,认定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若认定感情没有破裂的,不得准予离婚。 一、夫妻单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夫妻单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双方有重大疾病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双方有重大疾病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有离婚的自由,但是,仅因配偶一方患病另一方想要逃避扶养责任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支持。法院认定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若仅仅是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并不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