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刑事自诉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三类案件; 2、属于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自己向法院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犯罪未过追诉时效限制的。 一、刑事自诉找不到人应该怎么样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找不到被告人的,法院会对被告人进行传唤,如果经传唤不出庭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是:(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下面为大家解答刑事诉讼中关系简易程序的规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第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第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天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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