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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股成立的要件和取得的情形是什么呢
释义
    干股成立的要件:股东全体一致,无人行使优先权。取得方式包括:1)股东对外赠与股份;2)创设或存续期间取得;3)附条件或未附条件赠与;4)个人技能或其他原因取得。
    法律分析
    干股成立的要件: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
    取得的几种情形如下: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
    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
    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
    拓展延伸
    干股成立的条件和实现方式有哪些?
    干股成立的条件和实现方式是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引入干股,并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采取特定的方式来实现。干股成立的条件包括:1.公司法律法规的支持和规范;2.公司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3.干股持有人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4.干股持有人与公司之间达成一致的合作意向。实现方式包括:1.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干股;2.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引入干股;3.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引入干股;4.通过风险投资的方式引入干股。干股的成立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创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实现公司与干股持有人的共赢。
    结语
    干股成立的要件是股东全体一致,无人行使优先权。取得方式包括赠与、附条件赠与等。干股可以在创设或存续期间取得,不扩资但股东比例下降。干股的取得原因可因个人技能、经营才能等。干股成立条件包括法律支持、公司规模与潜力、干股持有人资质与合作意向。实现方式可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员工持股计划、风险投资等。干股成立可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员工积极性,实现共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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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5 1: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