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的使用受到地区限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人员应当缴纳保证金,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准许取保候审的人员缴纳保证金的审批权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但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批准的除外。保证金的数额由批准取保候审的机关确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定取保候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办法。 因此,在不同地区,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的使用可能存在差异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