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协议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
释义 | 离职协议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劳动者单方解除或合同期满可不签订,但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供证明、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保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 法律分析 离职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签订的书面文件,劳动者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间届满的,可以不签订离职协议,用人单位依然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离职协议和离职证明:权益保障与雇佣终止的区别 离职协议和离职证明在权益保障和雇佣终止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离职协议是雇主和员工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旨在规定离职时的权益保障和双方的责任义务。它通常包括离职补偿、离职原因、竞业限制等条款,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离职证明是雇主出具的一份文件,用于证明员工的离职事实和工作表现。它主要包括离职日期、职位、工作表现等信息,用于员工未来求职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要。因此,离职协议关注权益保障,而离职证明则着重于雇佣终止的证明。这两者在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结语 离职协议和离职证明在员工离职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离职协议通过规定双方的权益保障和责任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离职证明则是雇主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员工的离职事实和工作表现。两者在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了解离职协议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助于员工在离职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并为未来的求职和社会保障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