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单独签的保密合同有效吗
释义
    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一、二审败诉之后还可以上诉吗
    不能,但可以提起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该判决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质疑并应当积极履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若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债权本金指什么
    本金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的债权人借给债务人的数额。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
    三、员工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应注意事项
    员工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保密协议形式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
    二、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5 1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