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重疾险公司是否会在购买时告知我是否需要额外付费才能包含颅内占位的保障? |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尽到告知义务,明确说明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等内容。若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保险购买人未能购买到其所需的保险产品或保险责任不清晰,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向被保险人告知保险产品的条款、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约定等内容,并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后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单等文件。” 3.《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一经订立,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以未告知或者未及时告知被保险人的事实为由免除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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