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撰写离婚协议书的可行性?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有关离婚协议书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手写或打印,需要注意内容符合规范、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已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以及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由当事人自己手写的,也可以打印。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符合规范,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已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其次,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登记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在书写时需要注意规范和形式要求。同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需符合双方自愿达成的原则,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处理也要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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