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成为公司的股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原始获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获得股东资格。原始获得可分为两种情况: 1、成立时的原始获得。即根据公司的设立向公司投资,以取得股东资格。以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成立后取得原始资格。即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 二、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因为善意取得不依赖转让人的意愿就可以直接取得股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