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定价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以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为基础,折价最低不得低于该平均值的90%。特殊情形下,根据资源整合或重组的情况,股份转让价格可根据股票价格估值结果或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市盈率等因素确定。如需帮助,请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也可联系客服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1、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2、存在下列特殊情形的,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按以下原则分别确定: 1)股东为实施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公司,并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全部回购上市公司主业资产的,股份转让价格由国有股东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估值结果确定。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且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和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拓展延伸 上市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定价标准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上市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定价标准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市场行情和行业发展状况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当市场行情良好、行业前景看好时,转让定价通常会相对较高。其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也会对定价产生影响,如果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盈利能力强劲,转让定价可能会相应提高。此外,交易双方的议价能力、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方式等也会对定价产生重要影响。最后,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相关法律法规对转让定价可能有一定的限制和规范。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定价标准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定价标准。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如资源整合或重组等,转让价格可由国有股东或中介机构根据合理估值结果确定。对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协议转让且不减少国有权益的情况,转让价格应合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的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市盈率等因素。因此,在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定价标准时,需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公司财务状况、交易双方议价能力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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