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人主动去撤案,警方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报案人主动去撤案,警方的处理是: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或者是刑事自诉案件,允许撤案。如果构成刑事案件,且是公诉案件则报案人申请撤案的,警方不会撤销案,依然会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撤案的流程 1、立案后被告及原告进行协商,确定所有的赔偿及其他补偿条款。 2、案件涉及的双方将协商结果以调解书的形式呈现,双方确认签字。 3、进行撤销案件申请书的攥写,并且涉案双方拿着撤案申请及调解书去相应公安局,申请撤案。 4、民警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撤案的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审查。 5、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撤案。而值得注意的是撤案的时间会因案件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部分会在涉案双方协商完毕便可撤案,而部分而是会在被告方完全履行调解书中的所有条款后撤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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