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辩护人可以随时辞去辩护职务,但需要经过法院同意。辩护人撤回辩护不需要提供具体理由,但必须书面通知被辩护人和法院,并确保被辩护人不会因此受到不当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被告人无经济能力的,由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帮助。辩护人必须尊重被告人的意愿,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辩护人可以随时辞去辩护职务,但需要经过法院同意。辩护人不得无故撤回辩护,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辩护人撤回辩护应当书面通知被辩护人和法院。被辩护人不得因辩护人撤回辩护受到不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