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义务。在确定保险事故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对于“搭桥”是否属于“严重性精神障碍”,需结合保险合同的定义和条款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约定。 2.《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保险责任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严重性精神障碍是指病程长、症状明显、影响严重、治疗困难的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等。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合同条款,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搭桥”被认定为“严重性精神障碍”,则应当被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义务。但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搭桥”不属于“严重性精神障碍”,则有可能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