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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流程是怎么样子的?
释义
    

法律主观:
    


    征地流程 分以下几个步骤: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定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以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 征地 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 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征地补偿 登记。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 土地所有权 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 拆迁 等具体方案。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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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4 21: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