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剖腹产,国家规定是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女员工增加30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则可以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生育了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则可以享受15天产假;如果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则可以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