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有以下几种:     1.如涉及家庭暴力的,医院的治疗证明、家暴方的保证书、报警记录和证人证言都可以是证据;     2.如涉及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可以通过拍照和录像搜集证据;     3.如果双方分居两年,租房合同可以作为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