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的性质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的性质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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