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技术和医疗行为时,应当征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并告知其情况和风险。医疗机构应当将征得同意的内容记录在病历中。因此,无痛人流手术需要事先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保障患者知情权和安全权。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技术和医疗行为,应当征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并告知其情况和风险,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后方可实施。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征得同意的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技术和医疗行为,应当遵循诊疗规范,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说明,征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权,无痛人流手术需要事先签署知情同意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