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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然人借款未约定利率的处理方法
释义
    自然人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处理和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根据最高法院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可以主张借款人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可以主张支付利息。对于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法律明文禁止,应按扣除后的金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分析
    一、自然人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1、自然人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如果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可以主张借款人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可以主张支付利息。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怎么处理
    1、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扣除行为认定无效,按照扣除后的金额为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为。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自然人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处理,如果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借款人需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应支付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约定逾期利率的,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对于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扣除行为被认定无效,应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为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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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7 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