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异地注册分公司对场地人员有要求吗 |
| 释义 | 没有,异地办理分公司需要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只要带好总公司的资料办理就可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名称注册有什么要求 关于公司名称的要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此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来说,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次构成上来说,企业名称应当包含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三部分,并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一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第八条 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 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注册地址就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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