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公账户转账需要身份证,经办人要携带其身份证去办理,公对公转账需要公司印章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转账的时候需要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以及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法律客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