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借公司款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针对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董事、监事、高级人员的,不得借款; 2、不是上述人员的,按照正常的借款关系依法偿还; 3、构成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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