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恐吓他人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情节恶劣的也会构成犯罪,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所谓情节恶劣指下列情形:     一、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持凶器恐吓他人。     三、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恐吓他人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五、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六、造成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