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差赶回来的路上算加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出差赶回来的路上算加班吗 认定为加班的情形如下: 1、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2、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二、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包括加班审批表、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加班费支付协议等,具体可以证明职员自己加班了的证据如下: 1、劳动合同已规定存在加班的条款。 2、用人单位认可。 3、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5、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 6、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 7、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等。 8、加班审批表。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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