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5日以内。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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