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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水电气费用由谁承担?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为避免物业管理纠纷,购房者应仔细审核物业管理公约中的收费条款,严格验房并及时解决质量问题,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并签订管理合同以规范行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如何避免物业管理纠纷
    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②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③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④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为了避免物业管理纠纷,购房者可在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仔细审核有关收费的条款,严格验房并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解决质量问题,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规范和约束住、管双方的行为。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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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0 13: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