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     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3、关于留置权的变通。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     4、交货方式。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