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的有关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裁员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福利厂能开除残疾人吗 福利厂裁员可以裁减残疾人。法律对企业裁员,本单位因工致残的人员除外,并无对疾人特殊优待的规定,国有企业经济性裁员中,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裁减残疾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和完善;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听取该部门意见;通过后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 三、特殊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合法,但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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