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虚假出资会被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并对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但是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