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