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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是什么
释义
    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而刑诉中被害人的代理人,主要是为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或自身,主要是争取民事上的经济利益,所以一般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作为民事代理人出现的。而犯罪嫌疑人是没有诉讼代理人的,只有辩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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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4 7: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