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三十六条规定,个人可以自愿向他人赠与财产。赠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以交付财产为完成。若赠与方仅口头承诺赠与,而未进行书面协议或实际交付财产,则可能存在证明困难,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三十六条:“个人可以自愿向他人赠与财产。赠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以交付财产为完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当事人采用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有以供证明该合同成立的证据。” 因此,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赠与财产时最好能够进行书面协议或实际交付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方式,以便日后的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