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认定标准在医疗损害责任诉讼中的应用 |
释义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二是逾期不校验或拒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三是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四是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五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六是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此外,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还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以及非医师从事医疗活动。 法律分析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医生的违法行为认定标准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对医生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判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医生的违法行为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生是否存在违反医疗行为规范的行为,如超范围或超权限进行医疗操作等;其次,是否存在医生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医疗事故,以及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还需要考虑医生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伪造病历、虚假宣传等。在认定医生的违法行为时,还需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专家鉴定意见。总之,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医生的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合理的判断。 结语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对医生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判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医生的违法行为认定主要考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中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这些包括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逾期不校验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许可证、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在认定医生的违法行为时,还需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专家鉴定意见,确保公正、公平、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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