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有居住证了,更换地址怎么换 |
释义 |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时,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并在居住证“居住地址”项目栏登记变更。 居住证地址变更办理流程: 1、到有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店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取得照相回执;2、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提交材料申办居住证;3、服务站审核查验申办人的办证材料属实后,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录入申办人的身份资料和居住地址。对于申办人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疑似不实的,由民警或协管员对其上门进行核查,经查实申办人所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为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或延期。如已办理了居住证或延期的,服务站可通知申办人前来如实更正居住地址或缴销居住证。4、服务站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并录入申办人的信息资料后,10个工作日后将联系申办人领取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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