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有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字或盖章在合同上生效。订立或变更合同时,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有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持有,另一份由劳动者持有。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以生效。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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