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至少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有何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