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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如下: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综上所述,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包括生活护理费等。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伤残鉴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齐全的材料,不能申请鉴定。
    一、工伤误工费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如果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疗请假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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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9 11:41:51